庞涓和孙膑的故事(庞涓简介资料及经历介绍)

孙膑劝不住庞涓,又不想离开师父,而且自己还有待深造,便拒绝了庞涓邀请他一同下山的要求,大醉一通之后挥泪送别了庞涓。

庞涓与孙膑同窗学习兵法,随后庞涓率先下山,投奔了魏国。

但令人意外的是,作为军校毕业生的庞涓,一毕业就成为魏国将军,率领6万魏武卒, 攻取了战略要地安陵、襄陵,谈判拿到林中,让他名声鹊起,进入当世名将级别。

战国时期,中国社会是“王侯将相真有种”,还处于贵族政治时代,尤其是领兵将军,往往更是有着不凡的血统。既然如此,庞涓又有什么真实身份呢?

尽管古书中没有交代,但文献中却留下了重要线索,原来他与孙膑祖上曾是兄弟。

关于庞涓的来历,史书上并未交代,但通过庞姓的来历,以及庞涓在魏国迅速崛起的历史,足以揭开庞涓的真实身份。

根据文献记载,先秦时期的庞姓,一共有两个来源:

1、源自姬姓

出自毕公高之后。毕公高是“周初四圣”之一,周武王的十五弟,被周文王封在毕国,所以才被称之为“毕公高”,其中的“公”是尊称,实际为姬姓毕氏,名字为“高”。

后来,毕公高将支庶之子封在毕国庞乡,于是这一支后代以封邑为氏,称庞氏。

2、源自高阳氏

出自颛顼后代。《百家姓注》记载,颛顼有八子,号称“八凯”,分别形成了八个以高阳氏为中心的氏族部落,其中之一名叫庞降。

后来,庞降的一些子孙以先祖名字为氏,称为“庞氏”。

不过,甲骨文出土之后,庞姓起源又多了一种说法。一篇甲骨卜辞中记载,商王武丁曾封一位子姓同族于庞乡,其后裔以封地为氏,这是庞姓的另一起源。

需要注意的是,毕公高的毕国,大约位于今天的陕西省咸阳北,因此毕公高封庶子在庞乡,大致也在咸阳北一带,但武丁时咸阳北可能未必在商人掌控之中。

因此武丁封族人的庞乡,与毕公高后代的庞乡,两者可能不是一个地方。

因此,庞涓要么是毕公高之后,要么是颛顼之后,要么是商代子姓之后。那么,庞涓到底是哪一个的后代呢?

西周末年,西戎南下攻城略地,灭亡了毕公高建立的毕国,于是他的后代沦为平民。

春秋初期,毕公高后代之一毕万,他投奔了晋献公,并受到重用,官至大夫。

公元前661年,晋献公命令毕万灭掉了姬姓魏国,随后将魏地封给毕万。随后,魏氏数代经营,毕万后代势力越来越强,成为晋国六卿之一。

战国初期,魏氏、韩氏、赵氏三家分晋。

战国魏国是毕公高后代所建,庞涓一毕业就受到魏惠王的重用,那么他的真实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即为毕公高的后代,而不可能是颛顼与子姓后代。

当然,由于史书上没有庞涓祖父辈的记载,表明庞涓没有太强的背景,因此应当是家境一般的毕公高后代、魏惠王的同族。

关于庞涓是毕公高的后代,还有两点常识性的证据:

首先,军队的重要性,战国君王非常了解,不可能将重兵交给没有经过考验的外姓普通人,只可能是交给族人掌控。

其实,不仅是战国时代,古代一直都是这样,帝王选择的统兵大将,首先看重的是要值得信任,而不是能力。

其次,尤为重要的是,在桂陵之战中,孙膑击败并俘虏了庞涓,但十年后的马陵之战中,庞涓又一次领兵出战。若非身份不凡,岂能从齐国要回庞涓,岂能一再掌握重兵?

由此可见,司马迁说庞涓“陷害”孙膑,原因在于嫉妒,担心孙膑得到魏惠王的重用。

从而威胁到庞涓的地位,但以庞涓的身份来看,他与魏王同族,地位非常牢固,司马迁的“嫉妒说”值得商榷。

庞涓与孙膑相爱相杀的故事千古流传,其中庞涓是魏惠王的同族,那么孙膑有什么来历呢?

《唐宰相世系表》记载,孙武、孙膑是齐国陈无宇之子书(陈书或田书)的后代,因为伐莒有功,齐景公赐姓孙。

但春秋时还没有“赐姓”之说,且孙武投奔吴国28年之后,陈书成了吴国的俘虏。

如此孙武如何成为陈书的子孙?且,田氏代齐之后,孙膑与齐王同族,为何不回齐国谋求高官厚禄,而跑到魏国?

显然,孙膑源于陈氏(或田氏)的说法不可信。

《唐故魏州昌乐县令孙君墓志铭》记载,孙武、孙膑是卫武公曾孙孙武仲的后代。

孙武仲以祖父惠孙(卫武公之子)中的“孙”作为姓氏,这符合当时的习惯。

孙武仲有一后代叫孙林父,在卫国内乱中被驱逐出卫国,其中一子被杀,一子正好出使齐国,这次内乱发生在孙武出生前两年。

由于孙膑祖上政治避难于齐国,因此爵位不会太高,故而孙武在齐国不能出头时,才会远赴吴国寻找振兴家族的机会。总之,孙膑是卫武公的后代最为符合历史。

西周初期,周文王第九子卫康叔建立卫国,卫武公是卫康叔的后代之一,因此孙武、孙膑都是姬姓后代。

换言之,庞涓与孙膑的祖上,其实是亲兄弟,或者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也可以说是同族兄弟。

由此可见,无论是庞涓,还是孙膑,他们能够受到重用,固然与才华有关,但与他们的身份也密不可分。

其实,翻开先秦史就能看到,几乎所有史上有名之人,都有着非比寻常的来历,故而当时被称之为“贵族政治时代”。

故而陈胜“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呐喊才是真正划时代的革命,开启了中国的“平民政治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