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是蛋糕店的一名店员,前不久她为自己刚买了一部新款的苹果手机,可是由于自己的粗心大意,她不小心弄丢了,小陈非常着急,于是开始联系捡到者,希望能够归还手机,并且愿意给对方1000元感谢费,但是捡到者却明确表示,要小陈拿5000元给他,否则手机不可能归还。
小陈认为捡到者是在恶意勒索钱财,于是闹到了法院,法院于是对事件展开了调查。捡到小陈手机的小邓对此事供认不讳,但是小邓认为手机是自己捡到的,并不是偷来或者抢来的。而之前与小陈的沟通过程中,在言语上发生了不愉快。小邓曾说过,如果小陈从县城打一发火炮到自己家中,才愿意把手机还回去。
法院判决
7月7号,由于捡到手机的小邓表示手机已经丢失,当地法院判决小邓赔偿失主小陈经济损失8500元。
网友热评
网友A:不为难别人,就是不为难自己,事情顺利解决,心情愉悦,就会有好运。
网友B:这叫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本来还有可能得到红包,这下好了,差点进去踩缝纫机。
写在最后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捡到的东西不是自己的,就要还给他人。既能够显示出自己的高尚品德,也能给他人带来帮助,何乐而不为呢?
但是眼下社会就有些人,为了一些利益做出了违反道德的事情,真是悲哀!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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