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报道,炎亚纶2017年通过社交媒体认识未成年的耀乐,双方进而交往、发生性行为,他用手机拍下过程后外流,法院考量他与耀乐达成调解,并已履行部分款项,给予缓刑,由于2日为上诉期限最后一天,检方并未对他提起上诉,因此,炎亚纶获判缓刑确定。
此前,台湾士林地方法院5月30日一审宣判,依照“拍摄少年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罪”等罪,判处中国台湾艺人炎亚纶(本名吴秉孺)应执行有期徒刑7月,缓刑3年,可易科罚金(以罚金代替刑罚)。缓刑期间保护管束,需履行调解内容,可上诉。开庭时炎亚纶已和被害人达成和解,金额不便透露。
炎在侦查期间供称“拍摄前有先问对方,对方也有看到他拿手机在拍,没有出言制止,不知影片为何外流。”
检方经鉴识认定,炎两度私下传给2名不详网友观看,但没有散布不雅影像,因无故继续持有该不雅影像,认定他涉犯“修正后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及“制造少年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等2罪嫌起诉。
炎亚纶因此案曾四度出庭,最终达成和解,庭后他双手合十说,“谢谢大家这阵子的关心,希望此事不要再浪费社会资源”。
被害者耀乐于庭后表示,“这起案件已到一个段落,接下来就等判决出来,这段时间辛苦大家,谢谢”。
炎亚纶,1985年11月20日出生于中国台湾省台北市,中国台湾男歌手、演员。2004年进入演艺圈,2005年11月,出演科幻剧《终极一班》,同年12月,作为飞轮海组合成员,正式出道。
编辑:陈睿智
来源:@中新文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