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经济适用房租赁条件(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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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性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的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适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称其为经济适用房。那在上海申请经济适用需要什么条件呢?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

1. 上海市城镇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3)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4)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5)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任何成员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6)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上海市单身人士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为: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2)年龄符合规定标准;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5)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6)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具体准入条件标准: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政策解读中上海市房管局公布的准入条件具体标准为: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7年以上,并且在申请区(县)5年以上;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3)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人均财产7万元以下;

(4)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前5年内未发生过交易住房行为。